城市房屋征收对于**和居民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因此法律对于征收的过程具有明确的规定。今天本文就带您了解城市房屋征收的具体过程。
一是据四规划一计划,进行科学论证
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二是对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调查登记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三是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市、县级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因此,征收部门应当制定补偿方案,并且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四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五是确保征收补偿足额到户、专款**、专户存储。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即用于拆迁的相关费用储存到专门用于征收补偿的银行账户。
六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即使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七是选定评估机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用多数决定或者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八是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征收部门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九是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